标准号:CNCA 01C-017-2007
实施状态:已作废
中文名称: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音视频设备
发布日期:2007-08-06
实施日期:2007-08-15
作废日期:2010-12-01
被替代标准:CNCA 01C-017-2010
代替标准:CNCA 01C-017-2001
标准简介:本规则适用于可直接或间接连接到36V以上(有效值,大于36V)供电电源的下列音视频设备产品,包括: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音频功率放大器、各种广播波段的收音机、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处理设备(含盒式磁带录/放机、盘式电唱机、CD/MD唱机、LD、VCD、超级VCD、DVD播放机、MP3、MP4录/放机、语言复读机、音视频处理设备等)、组合音视频系统、为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含充电器)、盒式磁带录像/放像机、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黑白或单色电视接收机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5.13MB
文件页数:23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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