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Z 112-2017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
英文名称:General guideline for 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radiation diseases
组织分类:GBZ
中标分类:C60
ICS分类:13.100
标准分类:CN
发布日期:2017-05-18
实施日期:2017-11-01
作废日期: - -
代替标准:GBZ 121-2002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的基本原则和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接受职业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摧患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和处理。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414.86KB
文件页数:8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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