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站(中心)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含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采用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对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进行监测时的运行管理与质量控制。
标准号:HJ 818 -2018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
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发布日期:2018-08-13
实施日期:2018-09-01
代替标准:部分代替:HJ/T 193—2005
归口单位: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发布单位:生态环境部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1.08MB
文件页数:28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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