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的实施方案编制、海上监测用船及安全、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包括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水质、沉积物、生物质量、生物)、入海河流、直排海污染源及对近岸海域水环境影响、突发环境事件和专题监测。本标准适用于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水质、沉积物、生物质量、生物)、入海河流、直排海污染源及对近岸海域水环境影响、突发环境事件和专题监测方案制定、工作准备、监测用船及安全、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工作。
标准编号:HJ 442.1-2020
中文名称: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 总则(发布稿)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ffshore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Part 1 general rule
发布日期:2020-12-16
实施日期:2021-03-01
代替标准:HJ 442-2008
全文页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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