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导则中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以下简称“设施”)是指铀转化、铀浓缩和元件制造设施,包括配套建设的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设施。本导则适用于营运单位编写初步安全分析报告和最终安全分析报告。其他铀燃料加工设施,其安全分析报告的编写,也可以参考本导则的规定。
标准编号:HAD 301/01-2021
中文名称: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安全分析报告标准格式与内容(发布稿)
发布日期:2021-09-02
实施日期:2021-09-02
代替标准:HAD 301/01-1991
全文页数:36
标准全文下载:
文档封面截图如下:
点击下方链接查看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