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重点单位防御能力和水平评价的原则和依据、评价机构和人员、评价程序和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本部分适用于广东省内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防灾减灾能力评价,其他单位可参照使用。
标准编号:DB44/T 2139.3-2018
中文名称:气象灾害防御 第3部分:重点单位评价
英文名称:Meteor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Part 3:Evaluation of key organization
实施日期:2019-08-01
全文页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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