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启动及工作原则、污染态势初步判别、应急监测方案、跟踪监测、应急监测报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应急监测终止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因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以及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包括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等的应急监测。
标准编号:HJ 589-2021
中文名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发布稿)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mergency Monitoring in Environmental Accidents
发布日期:2021-12-16
实施日期:2022-03-01
代替标准:HJ 589-2010
引用标准:GB/T 8170;HJ/T 20;HJ/T 55;HJ/T 91;HJ 91.1;HJ 164;HJ/T 166;HJ 193;HJ 194;HJ 493;HJ 494;HJ 630;HJ 1155;《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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