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YY 0945.2-2015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带内部电源的体外心脏起搏器安全专用要求
英文名称: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Part 2

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external cardiac pacemakers with internal power source
组织分类:YY
中标分类:C35
ICS分类:11.040.01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2015-03-02
实施日期:2017-01-01
作废日期: - -
采用标准:IEC 60601-2-31-1994+A1-1998,MOD
归口单位: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范围:除下述内容外,通用标准的本章适用。增补:本专用标准规定了适用于2.1.101所定义的带内部电源的体外心脏起搏器安全专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2.1.104中定义的患者电缆。本标准不适用于直接或间接连到供电网的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起搏电极或其他用于心电模拟的设备:1)成为带其他功能的设备的内部部件;或2)市刺激从外部通过胸腔或食道;或3)在高速起搏上提供抗心动过速能量;或4)提供起搏系统分析功能。双腔设备的每一腔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1.86MB
文件页数:22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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