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则适用于工作电压范围为交流1000V(工作电压为AC1140V 的电器可参照执行)、直流1500V 及以下的低压元器件产品,包括以下开关控制设备和整机保护设备产品种类:低压断路器;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控制和保护开关电器;接近开关;转换开关电器;设备用断路器;家用及类似用途的机电式接触器;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剩余电流装置;剩余电流动作继电器;低压熔断器。
标准编号:CNCA C03-02-2024
中文名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低压电器 低压元器件
发布日期:2024-04-08
实施日期:2024-05-01
代替标准:CNCA C03-02-2014
全文页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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