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CNCA C11-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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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700 | 回复5 | 2014-8-17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CNCA C11-01-2014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
组织分类:CNCA
中标分类:T40
ICS分类:43.080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2014-08-21
实施日期:2015-01-01
作废日期:    -  -
代替标准:CNCA 02C-023-2008
归口单位: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无
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可在中国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M类汽车、N类汽车和O类挂车(包括完整车辆和非完整车辆)。本规则不适用于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的总称)、在轨道上行驶的车辆及并非为在道路上行驶和使用而设计和制造、主要用于封闭道路和场所作业施工的轮式专用机械车,农业和林业用拖拉机、工程机械和三类底盘。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适用范围调整,应以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公告为准。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1.68MB
文件页数:214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03)

标准全文下载:
CNCA C11-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pdf (1.68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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