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CA C08-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音视频设备

[复制链接]
查看1714 | 回复5 | 2014-7-19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CNCA C08-01-2014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音视频设备
组织分类:CNCA
中标分类:M70
ICS分类:33.160.01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2014-07-16
实施日期:2014-09-01
代替标准:CNCA 01C-017-2010
归口单位: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无
范围:本规则适用于音视频设备,包括以下产品种类: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音频功率放大器;各种广播波段的调谐接收机、收音机;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硬盘、等载体形式);以上四种设备的组合;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含充傲电器):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监视器;显像(示)管;录像机;电子琴;天线放大器。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适用范围调整,应以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公告为准。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567.52KB
文件页数:16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03)

标准全文下载:
CNCA C08-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音视频设备.pdf (567.52 KB)

使用道具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