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摩托车配件] CAB 1021-2013 汽车用真空吸尘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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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074 | 回复5 | 2013-12-5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CAB 1021-2013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汽车用真空吸尘器
英文名称:Vacuum cleaner for automotive
组织分类:CAB
ICS分类:97.080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2013-12-08
实施日期:2013-12-28
归口单位:全国工商联汽车摩托车配件用品业商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宁波展望电器有限公司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真空吸尘器的产品类别及使用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汽车直流12V供电电源的、用直流电机驱动的汽车用真空吸尘器(以下简称吸尘器)。汽车直流24V供电电源的真空吸尘器可参照使用。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245.19KB
文件页数:10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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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B 1021-2013 汽车用真空吸尘器.pdf (245.1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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