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 CI11-2011 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法医学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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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677 | 回复6 | 2011-2-2 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CNAS CI11-2011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法医学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
英文名称: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Inspection Body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Forensic Medicine
组织分类:CNAS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2011-02-01
实施日期:2011-02-28
代替标准:CNAS CI11-2007
归口单位:
起草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CNAS对法医学鉴定领域的认可。本应用说明中法医学鉴定包括法医病理学鉴定、法医临床学鉴定及法医人类学鉴定,涉及人体损伤、残疾、疾病及死亡的检查,并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进行符合性评价。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184.66KB
文件页数:6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10)

标准全文下载:
CNAS CI11-2011 检查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法医学检查领域的应用说明.pdf (184.6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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