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QC/T 71-2009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轮辋
英文名称:Rims of motorcycles and mopeds
组织分类:QC
中标分类:T82
ICS分类:43.140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2009-11-17
实施日期:2010-04-01
代替标准:QC/T 71-1993
采用标准:JIS D4215-1995,NEQ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南昌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轮辋(以下简称轮辋)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用钢制或轻合金制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辐条式车轮用轮辋。用钢制或轻合金制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辐板式车轮用轮辋亦可参照本标准。本标准不适用于用铸造方法制造的轮辋。
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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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页数:16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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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_T 71-2009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轮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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