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 YY/T 0708-2009 医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可编程医用电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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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776 | 回复5 | 2010-7-14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YY/T 0708-2009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可编程医用电气系统
英文名称: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Part 1-4: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Collateral standard:Programmable electrical medical systems
组织分类:YY
中标分类:C30
ICS分类:11.040.01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2009-11-15
实施日期:2010-12-01
采用标准:IEC 60601-1-4-2000,IDT
归口单位: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范围:本并列标准适用于带有可编程电子子系统(PESS)的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以下简称为可编程医用电气系统(PEMS)]的安全要求。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799.20KB
文件页数:25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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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_T 0708-2009 医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_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_可编程医用电气系统.pdf (799.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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