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133-2009 医用放射性废物的卫生防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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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404 | 回复4 | 2010-8-23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GBZ 133-2009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医用放射性废物的卫生防护管理
英文名称:Radiological protection management for medical radioactive waste
组织分类:GBZ
中标分类:C57
ICS分类:13.100
标准分类:CN
发布日期:2009-10-26
实施日期:2010-02-01
代替标准:GBZ 133-2002
归口单位:
起草单位: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的基本防护、液体废物、固体废物、气载废物、含放射性核素尸体的卫生防护管理要求及废物管理制度。本标准适用于医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被放射性核素所污染,且不再利用的废弃物即医用放射性废物的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经医学应用后被废弃的密封放射源与子粒子源的管理。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324.14KB
文件页数:11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13)

标准全文下载:
GBZ 133-2009 医用放射性废物的卫生防护管理.pdf (324.1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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