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HJ 442-2008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for offshore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组织分类:HJ
中标分类:Z06
ICS分类:13.020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2008-11-04
实施日期:2009-01-01
被替代标准:
代替标准:
归口单位: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开展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过程中的站位布设、样品采集、保存、运输、实验室分析、质量保证等各个环节以及监测方案和监测报告编制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近岸海域的海洋水质监测、海洋沉积物质量监测、海洋生物监测、潮间带生态监测、海洋生物体污染物残留量监测等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以及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海滨浴场水质监测、陆域直排海污染源环境影响监测、大型海岸工程环境影响监测和赤潮多发区环境监测等专题监测。近岸海域环境应急监测和科研监测等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3.08MB
文件页数:64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15)
标准全文下载:
HJ 442-2008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pdf
(3.08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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