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1025号公告-17-2008 动物源性食品中呋喃唑酮残留标示物残留检测 酶联免疫吸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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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农业部1025号公告-17-2008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动物源性食品中呋喃唑酮残留标示物残留检测 酶联免疫吸附法
英文名称:Enzyme-linked Immunosorbent Assay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Marker Residue of Furazolidone in Food-producing Animals
组织分类:NY
中标分类:X00
ICS分类:67.040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2008-04-29
实施日期:2008-04-29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华中农业大学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动物可食性组织中呋喃唑酮残留标示物3-氨基-2-噁唑烷酮(3-amino-2-oxazol-idnone,AOZ)残留量酶联免疫检测方法的制样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猪肌肉、猪肝脏、鸡肌肉、鸡肝脏和鱼肉中3-氨基-2-噁唑烷酮残留量的测定。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206.09KB
文件页数:8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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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1025号公告-17-2008 动物源性食品中呋喃唑酮残留标示物残留检测 酶联免疫吸附法.pdf (206.0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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