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 HJ/T 424-2008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包含修改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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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384 | 回复3 | 2010-8-15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HJ/T 424-2008
实施状态:已作废
中文名称: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包含修改单1)
英文名称: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Digital multi-function copier device
组织分类:HJ
中标分类:Z04
ICS分类:13.020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2008-04-15
实施日期:2008-07-01
作废日期:2018-03-01
被替代标准:HJ 424-2017
代替标准:HJBZ 40-2000
归口单位:
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以下简称复印设备)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复印为其基本功能,使用干式显影剂、热定影、普通纸的数字式复印机、数字式多功能一体机(多功能数码复印机、多功能数码复合机、多功能打印复印一体机、彩色复印机等)等复印设备。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1.49MB
文件页数:33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16)

标准全文下载:
HJ_T 424-2008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包含修改单1).pdf (1.49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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