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631.4-2007 进出口机床产品检验规程 第4部分:砂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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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SN/T 1631.4-2007
实施状态:已作废
中文名称:进出口机床产品检验规程 第4部分:砂轮机
英文名称: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machine tools for import and export. Part 4:Grinder
组织分类:SN
中标分类:J59
ICS分类:25.080.99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2007-12-24
实施日期:2008-07-01
作废日期:2015-12-31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范围:SN/T 1631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砂轮机的抽样、检验及合格判定。本部分适用于最大砂轮直径100 mm~250 mm的轻型台式砂轮机,最大砂轮直径150 mm~250 mm的台式砂轮机,最大砂轮直径200 mm~600 mm的落地砂轮机和除尘砂轮机的进出口检验。本部分不适用于手持式直向砂轮机的检验。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211.74KB
文件页数:8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17)

标准全文下载:
SN_T 1631.4-2007 进出口机床产品检验规程 第4部分_砂轮机.pdf (211.7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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