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检验] SN/T 1657.9-2007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9部分:圆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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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428 | 回复5 | 2011-3-30 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SN/T 1657.9-2007
实施状态:已作废
中文名称: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9部分:圆锯
英文名称: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for import and export. Part 9:Circular saws
组织分类:SN
中标分类:K64
ICS分类:25.140.20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2007-08-06
实施日期:2008-03-01
作废日期:2015-12-31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范围:SN/T 1657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手持式电动圆锯(以下简称圆锯)的要求、检验及判定。本部分适用于由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交流单相和直流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交流三相额定电压不大于440V的圆锯的进出口检验。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251.35KB
文件页数:9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17)

标准全文下载:
SN_T 1657.9-2007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9部分_圆锯.pdf (251.3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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