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影电视] GY/T 223-2007 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节目录像带录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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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076 | 回复5 | 2010-12-28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GY/T 223-2007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节目录像带录制规范
英文名称:The recording of program tape for standard definition digital television
组织分类:GY
中标分类:M71
ICS分类:33.160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2007-04-12
实施日期:2007-05-01
作废日期:    -  -
归口单位: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央电视台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符合GB/T 14857-1993规定的串行数字分量视频信号和符合GB/T 14919-1994规定的数字音频信号,或经过码率压缩编解码处理后,达到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要求的电视节目录像磁带的录制、播出和交换。采用其他数字编码方式和记录介质的电视节目的录制、播出和交换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314.98KB
文件页数:9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18)

标准全文下载:
GY_T 223-2007 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节目录像带录制规范.pdf (314.9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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