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791.3-2006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3部分:木、木制品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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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SN/T 1791.3-2006
实施状态:已作废
中文名称: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3部分:木、木制品废料
英文名称: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waste imported as raw material. Part 3:Wood and wood articles wastes
组织分类:SN
中标分类:Z70
ICS分类:13.030.50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2006-08-28
实施日期:2007-03-01
作废日期:2018-12-31
被替代标准:SN/T 1791.3-2018
代替标准:SN 0572-1996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范围:SN/T 1791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口废木料及丧失原有利用价值的木制品废料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抽样与制样、检验检疫、品质检验、水分测定和重量鉴定及其结果判定和处置。
本部分适用于以下海关商品编号的检验检疫。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186.84KB
文件页数:7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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