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791.10-2006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10部分:冶炼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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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7041 | 回复5 | 2011-3-30 0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SN/T 1791.10-2006
实施状态:已作废
中文名称: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10部分:冶炼渣
英文名称: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waste imported as raw material. Part 10:Smelt slag
组织分类:SN
中标分类:Z70
ICS分类:13.030.50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2006-08-28
实施日期:2007-03-01
作废日期:2018-12-31
被替代标准:SN/T 1791.10-2018
代替标准:SN 0576-1996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范围:SN/T 1791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口可用作冶炼渣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抽样、检验检疫、结果判定和处置。
本部分适用于以下海关商品编号的冶炼渣的检验检疫。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516.33KB
文件页数:16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19)

标准全文下载:
SN_T 1791.10-2006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10部分_冶炼渣.pdf (516.3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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