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50016-2006
实施状态:已作废
中文名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条文说明)
英文名称:Code of design on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and prevention
组织分类:GB
中标分类:P16
ICS分类:91.120
标准分类:CN
发布日期:2006-07-12
实施日期:2006-12-01
作废日期:2015-05-01
被替代标准:GB 50016-2014
代替标准:GBJ 16-1987
归口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范围:为了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厂房;仓库;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城市交通隧道。本规范不适用于炸药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企业、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现行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18.53MB
文件页数:196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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