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HJ/T 222-2005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气雾剂
英文名称: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Aerosol products
组织分类:HJ
中标分类:Y44;Z04
ICS分类:71.100.99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2005-11-28
实施日期:2006-01-01
被替代标准:
代替标准:HJBZ 43-2000
归口单位:国家环境保护局
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
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气雾剂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无氟氯化碳化合物气雾剂产品的环境标志认证,不适用于杀虫气雾剂产品。
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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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页数:3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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