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HJ/T 221-2005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微波炉
英文名称: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Household microwave ovens
组织分类:HJ
中标分类:Y68;Z04
ICS分类:97.040.20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2005-11-28
实施日期:2006-01-01
被替代标准:
代替标准:HJBZ 24-1998
归口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微波炉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检验方法、抽样、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2450MHz频带的电磁波进行食品加热且其额定微波的输出在1.5KW及以下,内部附装有电加热装置与蒸汽发生装置并置的微波炉。
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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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页数:9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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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_T 221-2005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微波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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