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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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999 | 回复6 | 2010-12-23 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GBZ 2.2-2007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英文名称: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 Part 2:Physical agents
组织分类:GBZ
中标分类:C52
ICS分类:13.100
标准分类:CN
发布日期:2007-04-12
实施日期:2007-11-01
代替标准:GBZ 2-2002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物理因索职业接触限值。本部分适用于存在或产生物理因素的各类工作场所.适用于工作场所卫生状况、劳动条件、劳动者接触物理因素的程度、生产装置泄露、防护措施效果的监测、评价、管理,工业企业卫生设计及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本部分不适用于非职业性接触。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533.57KB
文件页数:14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18)

标准全文下载:
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_物理因素.pdf (533.5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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