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0891-2007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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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GB 20891-2007
实施状态:已作废
中文名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
英文名称: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diesel engines of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I、II)
组织分类:GB
中标分类:Z64
ICS分类:13.040.50
标准分类:CN
发布日期:2007-04-03
实施日期:2007-10-01
作废日期:2016-04-01
被替代标准:GB 20891-2014
归口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起草单位:济南汽车检测中心
范围:规定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适用于以下(包括但不限于)非道路移动机械装用的额定净功率不超过560kw,在非恒定转速下工作的柴油机:工业钻探设备、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叉车、雪犁设备和机场地勤设备。适用于以下(包括但不限于)非道路移动机械装用的额定净功率不超过560kw,在恒定转速下工作的柴油机: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渔业机械和水泵。本标准规定了在道路上用于载人(货)的车辆装用的第二台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若额定净功率不超过37kw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用于船舶驱动,可参照本标准执行。以出口为目的制造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适用进口国家或地区的污染物排放法规。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3.08MB
文件页数:69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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