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621.2-2005 进出口电力设备检验规程 第2部分: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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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SN/T 1621.2-2005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进出口电力设备检验规程 第2部分: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英文名称: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power equipment for import and export. Part 2:Reciprocating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 driven AC generator sets
组织分类:SN
中标分类:K52
ICS分类:29.160.40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2005-08-18
实施日期:2006-02-01
代替标准:SN/T 0320-1994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对进出口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的要求、检验及判定。本部分适用于陆用和船用发动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的进出口检验。对于某些特殊用途(例如必要的医院供电、高层建筑等)或其他型式的往复原动机(例如沼气发动机、蒸气发动机),本部分也可参照执行。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295.82KB
文件页数:9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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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_T 1621.2-2005 进出口电力设备检验规程 第2部分_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pdf (295.8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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