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 GB 16386-1996 放射性肿瘤判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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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455 | 回复4 | 2011-1-20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GB 16386-1996
实施状态:已作废
中文名称:放射性肿瘤判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英文名称:Diagnostic criteria and principles of management of radiogenic neoplasms
组织分类:GB
中标分类:C60
ICS分类:11.020
标准分类:CN
发布日期:1996-05-23
实施日期:1996-12-01
作废日期:2017-03-23
归口单位:
起草单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肿瘤的判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放射性肿瘤是指接受电离辐射照射后发生的与所受该照射具有一定程度病因学联系的恶性肿瘤。本标准适用于对职业性照射后发生的放射性肿瘤进行病因学判断,非职业原因照射后发生的恶性肿瘤也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判断。自愿接受医疗照射后发生的恶性肿瘤不属于本标准适用范围。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552.22KB
文件页数:17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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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386-1996 放射性肿瘤判断标准及处理原则.pdf (552.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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