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 GB 15581-199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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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414 | 回复6 | 2010-9-30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GB 15581-1995
实施状态:已作废
中文名称: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英文名称: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caustic alkali and polyvinyl chloride industry
组织分类:GB
中标分类:Z61
ICS分类:13.040.40
标准分类:CN
发布日期:1995-06-12
实施日期:1996-07-01
作废日期:2016-09-01
被替代标准:GB 15581-2016
代替标准:GB 8978-1988部分
归口单位: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标准所
范围: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本标准适用于烧碱、聚氯乙烯工业(包括以食盐为原料的水银电解法、隔膜电解法和离子交换膜电解法生产液碱、固碱和氯氢处理过程,以及氢气、氯气、乙烯、电石为原料的聚氯乙烯等产品)企业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苛化法烧碱。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286.88KB
文件页数:10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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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5581-199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286.8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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