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 GB/T 15465-1995 微光电视摄像机总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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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525 | 回复6 | 2011-2-5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GB/T 15465-1995
实施状态:已作废
中文名称:微光电视摄像机总技术条件
英文名称: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low-light level television cameras
组织分类:GB
中标分类:M73
ICS分类:33.160.40
标准分类:CN
发布日期:1995-01-23
实施日期:1995-09-01
作废日期:2017-12-15
采用标准:
归口单位: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成都电视设备厂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微光电视摄像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仅适用于采用摄像管类的微光电视摄像机(以下简称摄像机)。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382.30KB
文件页数:12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5-04)

标准全文下载:
GB_T 15465-1995 微光电视摄像机总技术条件.pdf (38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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