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行业工程建设规程] CJ/T 3004.2-1993 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修理技术条件--有轨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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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998 | 回复4 | 2011-1-15 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CJ/T 3004.2-1993
实施状态:已作废
中文名称: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修理技术条件--有轨电车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urban transit cars being overhauled. tram cars
组织分类:CJ
中标分类:Q84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1994-01-07
实施日期:1994-07-01
作废日期:2017-08-01
归口单位: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
起草单位:大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有轨电车的修理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国产的四轴式、六轴式各型城市有轨电车的修理。其他有轨车辆可参照执行。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1.25MB
文件页数:28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5-05)

标准全文下载:
CJ_T 3004.2-1993 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修理技术条件--有轨电车.pdf (1.25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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