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CECS 46-1993 饮用水除氟设计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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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7407 | 回复3 | 2010-4-30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CECS 46-1993
实施状态:已作废
中文名称:饮用水除氟设计规程
英文名称:DESIGN STANDARD FOR REMOVAL OF FLUORIDES FROM DRINKING WATER
组织分类:CECS
中标分类:P41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1993-02-03
实施日期:1993-02-03
作废日期:2016-12-30
被替代标准:
代替标准:
归口单位:
起草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
范围:本规程包括活性氧化铝法、电渗析法、电凝聚法、絮凝沉淀法的有关技术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工业企业及农村的永久性饮用水除氟工程的设计。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466.97KB
文件页数:20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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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 46-1993 饮用水除氟设计规程.pdf (466.9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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