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JB/T 5339-1991
实施状态:已作废
中文名称:锅炉构架抗震设计标准
组织分类:JB
中标分类:J98
ICS分类:27.060.30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1991-06-28
实施日期:1992-07-01
作废日期:2015-01-14
归口单位:机械电子工业部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
起草单位:国家地震局哈尔滨工程力学研究所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锅护构架所在场地的场地指数计算方法,构架的地震作用计算方法,地震作用效应与其它荷载效应的组合方法及构架的扰震构造措施,使锅炉构架在地震时尽量减少损坏,避免造成电力系统大面积长时间的停电。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锅炉构架的抗震设计。抗震设防烈度为10度时,锅炉构架的抗震设计应进行有关专门研究和设防。
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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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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