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SJ/Z 9126-1987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空气质量红外分析仪性能表示
英文名称:Expression of performance of air quality infra-red analyzers
组织分类:SJ
中标分类:N56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1988-01-04
实施日期:1988-01-04
采用标准:IEC 528-1975,IDT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起草单位:无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非色散红外分析仪。用这类仪器可连续测定环境大气中的,有限大气中的,或进入部境空气气流中的气体组分,以判定空气某些质量。本标准适用于室内或室外用的在外分析仪。本标准连用手完整的分析仪,它是一种包括有光学的、机械的、电气和电子部分的分析装置。本标准把随分析仪提供的稳压电源或制造厂规定的稳压电源,认为是分析仪的一部分,不论该稳压电源是否与分括以组装在一起。本标准不适用于分析系统配套用的样品处理系统或其它附件,例如与分析仪一并使用的记录仪,模拟数字转换器,或数据采集系统。本标准规定的分析仪,其安全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GB 4793-84《电子测量仪器》(IEC 348标准)的规定。本标准的规定与国家标准GB 6592-86《电子测量仪器误差的一般规定》和IEC 359号标准《电子测量仪器基本性能的表示》是一致的。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3.18MB
文件页数:14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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