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817-2018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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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194 | 回复6 | 2019-10-10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HJ 817-2018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operation and quality control of ambient air quality automated monitoring system for particulate matter(PM10 and PM2.5)
组织分类:HJ
中标分类:Z15
ICS分类:13.040
标准分类:QT
发布日期:2018-08-13
实施日期:2018-09-01
代替标准:HJ/T 193-2005部分
归口单位: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构成、日常运行维护要求、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站(中心)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含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采用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对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进行监测时的运行管理与质量控制。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1.23MB
文件页数:16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10-10)

标准全文下载:
HJ 817-2018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pdf (1.23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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