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 GA/T 117-2005 现场照相、录像要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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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268 | 回复5 | 2010-9-5 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GA/T 117-2005
实施状态:已作废
中文名称:现场照相、录像要求规则
英文名称:The requirements and regulations for photo and video taken on the spot
发布日期:2005-12-26
实施日期:2006-05-01
作废日期:2017-07-28
代替标准:GA/T 117-1995
归口单位: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照相、录像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标准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现场照相、录像的基本要求和实施拍摄的方法要则。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刑事、民事、治安等各类现场的拍照和摄像。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387.05KB
文件页数:9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10-31)

标准全文下载(高清全文电子版):
GA_T 117-2005 现场照相、录像要求规则.pdf (387.0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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