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221-1999 物证检验照相要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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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GA/T 221-1999
实施状态:已作废
中文名称:物证检验照相要求规则
英文名称:The requirements and regulation for physical evidence examination photography
发布日期:1999-09-21
实施日期:1999-10-01
作废日期:2017-07-28
归口单位: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辽宁省公安厅
标准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物证检验照相的基本要求与方法规则。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刑事、民事、治安等各类案件及交通肇事、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方面的物证检验照相。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186.45KB
文件页数:6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10-31)

标准全文下载(高清全文电子版):
GA_T 221-1999 物证检验照相要求规则.pdf (186.4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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