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 GA/T 483-2004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程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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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688 | 回复4 | 2010-4-16 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GA/T 483-2004
实施状态:已作废
中文名称: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程管理要求
英文名称:Engineering management requirement in computer information system classified security protection
发布日期:2004-03-29
实施日期:2004-03-29
作废日期:2017-07-28
归口单位: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
标准简介:本标准规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工程(以下简称信息安全工程)管理的要求,是对信息安全工程中所涉及到的甲方、乙方与第三方实施安全工程的指导性文件,各方可以此为依据建立安全项目的安全工程管理体系。本标准按照GB 17859-1999划分的五个安全保护等级,规定了对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工程实施采用不同安全要求。本标准按照GB 17859-1999的五个安全保护等级的要求,适用于有关信息安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与集成工程管理,对于提供安全服务和安全工程组织的机构也可参照使用。本标准适用于安全系统的机构和开发商的工程管理,集成商、安全服务的提供商和安全工程的组织商也可参照使用。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1.66MB
文件页数:36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10-31)

标准全文下载(高清全文电子版):
GA_T 483-2004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程管理要求.pdf (1.66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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