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B33/T 228.5-1998
实施状态:已作废
中文名称:大佛龙井茶 第5部分:商品茶
发布日期:1998-11-16
实施日期:1998-12-01
作废日期:2011-10-08
归口单位:无
起草单位:新昌县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本标准规定了大佛龙井茶的定义、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新昌县境内以茶树鲜叶为原料,经鲜叶摊放-青锅-回潮-辉锅工艺生产加工、经销的大佛龙井茶。
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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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页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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