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DB33/ 887-2013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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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731 | 回复5 | 2013-3-16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DB33/ 887-2013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英文名称:Indirect discharge for emission limitation of nitrogen and phosphorus for industrial wastewater
发布日期:2013-03-19
实施日期:2013-04-19
归口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标准简介: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废水间接排放的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废水间接排放的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253.88KB
文件页数:7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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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_ 887-2013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pdf (253.8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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