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 1087.1-1988 船舶轮机钳工修理工时定额 低速柴油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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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752 | 回复5 | 2011-1-29 0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CB 1087.1-1988
实施状态:已作废
中文名称:船舶轮机钳工修理工时定额 低速柴油机
发布日期:1988-07-26
实施日期:1988-11-01
作废日期:2017-05-12
归口单位: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人事部
起草单位:上海船厂
标准简介:本标准规定了轮机钳工低速柴油机常规修理的工时定额。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低速柴油机(缸径自450~800mm止),常规修理的拆卸勘验、修理组装、安装、试车交验。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3.13MB
文件页数:49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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