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 GA 214.8-2004 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 第8部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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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333 | 回复5 | 2011-1-16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GA 214.8-2004
实施状态:已作废
中文名称: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 第8部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for resident population management information, Part 8:Valid limitation for citizen identification card
发布日期:2004-01-10
实施日期:2004-01-10
作废日期:2014-10-31
被替代标准:GA/T 2000.16-2014
代替标准:
归口单位: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标准简介:本部分规定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的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的确定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各级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91.34KB
文件页数:3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11-14)

标准全文下载(高清全文电子版):
GA 214.8-2004 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 第8部分_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pdf (91.3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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