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 MH/T 3011.13-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13部分: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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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9035 | 回复5 | 2019-11-19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MH/T 3011.13-2006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13部分: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
英文名称:Maintenance for civil aircraft. Ground safety. Part 13:Usage of red warning identification
发布日期:2006-12-08
实施日期:2007-04-01
归口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标准简介:MH/T 3011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红色警告标记使用的基本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维修过程中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239.80KB
文件页数:7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11-19)

标准全文下载(高清全文电子版):
MH_T 3011.13-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13部分_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pdf (239.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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