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MH/T 3012.5-2008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维修设施 第5部分:电子附件修理作业场所
英文名称:Maintenance for civil aircraft. Ground maintenance facilities. Part 5:Avionics sho
发布日期:2008-10-20
实施日期:2009-02-01
代替标准:MH 3145.75-2001
归口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标准简介:MH/T 3012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电子附件修理厂房设施、设备的安全 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航空器电子附件修理作业场所的建设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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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页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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