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002-2012 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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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05 | 回复3 | 2012-7-2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GA 1002-2012
实施状态:现行
中文名称: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
英文名称:Public security protection requirements for hypertoxic chemicals and radioactive sources storage site
发布日期:2012-06-29
实施日期:2012-09-01
归口单位: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标准简介:本标准规定了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部位)风险等级划分与治安防范级别、治安防范要求和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部位)治安防范系统设计、建设、验收和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豁免放射源存放场所(部位)。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2.33MB
文件页数:11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12-21)

标准全文下载:
GA 1002-2012 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pdf (2.33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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