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CA 10C-053-2009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防盗报警系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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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122 | 回复5 | 2010-8-6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号:CNCA 10C-053-2009
实施状态:已作废
中文名称: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防盗报警系统产品
发布日期:2009-01-07
实施日期:2009-03-01
作废日期:2014-09-01
被替代标准:CNCA C19-01-2014
代替标准:CNCA 10C-053-2004
归口单位: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标准简介:规定了对汽车防盗报警系统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不包括汽车本身已具有的防盗装置或系统。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3.38MB
文件页数:17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19-04-14)

标准全文下载:
CNCA 10C-053-2009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防盗报警系统产品.pdf (3.38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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