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 MH 3145.91-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4单元:劳动安全卫生 第91部分: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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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MH 3145.91-2001
实施状态:已作废
中文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4单元:劳动安全卫生 第91部分:通则
英文名称:Maintenance standards for civil aircraft. Unit 4:Labour safety and health. Part 91:General rules
发布日期:2001-04-02
实施日期:2001-09-01
作废日期:2009-02-01
归口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标准简介: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维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
文件格式:PDF
文件大小:583.05KB
文件页数:10
(以上信息更新时间为:2020-05-02)

标准全文下载:
MH 3145.91-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4单元_劳动安全卫生 第91部分_通则.pdf (583.0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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